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公告894
发表时间:2023-05-30 09:23 为盘活国有资产,对公司眉州大道、东坡大道、岷江大道、滨江大道等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对外有底价租赁。租赁公告如下: 一、租赁经营事项 1、租赁人须在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指定的场地范围广告位发布广告(位置、数量详见下表),本次租赁分为两个标段租赁。第一标段租赁底价为:345618.00元/年。第二标段租赁底价为:404420.00元/年。将上述候车亭3年年限的广告经营使用权租赁给租赁人,广告经营使用权期满后,出租方无偿收回所在位置候车亭的广告经营使用权。 2、公交候车亭认现状进行公开租赁,租赁人在报名参加后视为充分了解公交候车亭现状情况并予以接受。 二、租赁期限 租赁经营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租赁经营期限届满后,如出租方持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力。继续租赁的,双方可续签合同。 三、租赁人资格 1、营业范围须有广告经营资格的法人公司。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赁人须知 租赁人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身份证 、竞标人身份证 、法人代表委托书) 五、租赁人保证金、出租人信息与公告时间 本次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租赁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租赁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缴纳到出租人账户的公司(以交款为准,转款时注明为公交候车亭经营权租赁保证金)即取得报价资格。中标后租赁人缴纳的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租赁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出租人: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出租人开户行:工商银行眉山分行; 出租人单位账号:2313399219100037445 联系人/电话:颜钰玺/028-38234188,15982385549; 六、租赁人承租范围 候车亭广告位承租的位置范围为:候车亭广告灯箱位置,但不包括线路牌灯箱位置;本次候车亭广告位承租地理位置、数量和站点名见下表:
七、竞价方式 1、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个标段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租赁采用公开报价的方式。在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参与报价的公司在公告期内将报价密封报送至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报价的公司不能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报价)。公告期满后,邀请所有参与报价的租赁方到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开启密封报价。 2、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候车亭广告位租赁采用密封递价方式,报价高者中标。将该批次候车亭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租赁:第一标段租赁底价为:345618.00元/年。第二标段租赁底价为:404420.00元/年。该租赁底价作为公开租赁的最低限价。公告时间截止后,若每个标段参与报价的租赁人为1家,该租赁人直接中标;如每个标段参与报价的租赁人为2家或2家以上的,按报价最高者中标。若最高价出现相同报价的,则请相同报价者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八、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和租赁金 1、租赁人中标后,租赁人应向出租方交付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该保证金为承租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因承租方违约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租赁方中标后须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经营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租赁经营期限届满,租赁人经公交公司书面确认无债务的,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租赁人的履约保证金。 2、租赁人中标后租金按年交纳,租赁人每次必须在年初交纳一年的租金。如逾期交纳的,出租方有权按日加收租赁费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租赁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 九、租赁方和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候车亭广告灯箱如需用电由租赁者自己负责落实,用电费用、候车亭维修维护、安全责任均由租赁者负责承担。 2、租赁者中标后30日内需对候车亭进行检修,出现问题的候车亭租赁者务必及时修复,修理费用由租赁者承担,出租方协助租赁者在候车亭维护过程中与各部门进行协调。 3、租赁者制作的广告位置、规格和内容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不得发布违法、违纪广告,不得在公交线路牌上设置广告。未上刊商业广告时,广告位不能留有空缺;合同期内不能违反有关部门规定在候车亭顶棚上面设置广告;因租赁者原因导致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租赁者自行承担。 4、候车亭广告经营权使用期间,租赁者应定期维护候车亭,做到候车亭清洁、安全、美观。租赁者对候车亭基座及其他部位的加固、广告版面质量修复等,其费用由租赁者负担;如遇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等致候车亭及广告版面受损的,租赁者应在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修复,并自行承担费用,如果租赁人7日内不完成修复,出租人可以另雇他人修复,修理费用在租赁人履约保证金扣减,该修理费用租赁者需在10日之内补交,否则按违约处理。 5、租赁者在广告经营权使用期间,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公益广告或公路建设需要,迁移候车亭或影响广告发布的,租赁者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要求。 6、出租方因政府要求或出租方生产需要,短时间内(15天以内)需要发布广告的,租赁者应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广告材料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7、候车亭应按相关规定预留20%的广告位面积用于公益广告发布,(1)公益广告预留位置由租赁者确定。(2)其安全质量加固、版面质量修复由租赁者负责。(3)租赁者应对公益广告的安全质量负全部责任。(4)公益广告发布内容及材料费用由出租方负责。(5)发布内容是否为公益广告以出租方提供的为准。 8、租赁者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把原候车亭设置的广告自行拆除,并把候车亭所有设施基本功能修缮完好移交给出租方,如逾期未拆除的或者候车亭有损坏,出租方可用合同履约保证金直接用于拆除广告费和候车亭修缮维护费,不足部分由租赁者补交。 9、候车亭在租赁广告经营期限内,出租方有权对租赁人候车亭进行安全检查。如租赁的候车亭存在安全隐患,出租方有权要求租赁人立即整改。因候车亭、广告牌制作安装过程和使用期间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由租赁者负全部责任。 10、租赁方要做好候车亭卫生清洁工作,并随时检查,存在卫生脏乱差的,租赁者应立即整改。 十、其他事项 1、如因租赁人在承包经营期间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租赁人履约保证金。 2、租赁人确定后,租赁人在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公交候车亭广告位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度的租赁费。
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报价表格式:
段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租赁 报价表
填写说明: 1.报价时采用密封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2.报价表附件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身份证 、竞标人身份证 、法人代表委托书。
租赁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印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