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廉”播】 2024年五一节廉洁自律提醒函37
发表时间:2024-04-29 17:06 中共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节日“廉”播】 2024年五一节廉洁自律提醒函
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眉山发展集团纪委在此提醒广大党员员工,自觉遵守廉洁过节规定,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坚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树立“高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宴请、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
二、严禁违规收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节日礼品礼金。
三、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公司、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五、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酒后驾车或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 八、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九、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和值班电话不通不畅问题。 全体党员员工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坚决摒弃“小节无碍论”等错误思想,时刻筑牢拒腐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