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52
发表时间:2026-02-14 09:00
本采购项目新媒体综合服务项目,采购人为眉山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新媒体综合服务采购。 2.采购范围:具备为眉山市文旅集团提供视频制作、推文编辑、PPT设计、直播服务、照片拍摄(照片直播)等新媒体综合服务的潜在供应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概况 1.视频制作服务:短视频、宣传片、纪录片策划、拍摄、剪辑、配音、字幕、特效制作;适配抖音、视频号、小红书、微博等平台。 2.推文编辑服务:主题图文撰写、排版设计、海报制作、信息图制作;符合各平台传播规范。 3.PPT设计服务:商务汇报、项目推介、活动宣讲 PPT 策划、文案梳理、版式设计、视觉优化、动画制作。 4.直播执行服务:线下活动、景区推介、节庆直播策划、场地搭建、设备调试、主播执行、导播推流、回放剪辑。 5.商业照片拍摄:景区风光、线下活动、产品静物、人物形象、会议现场摄影及精修。 6.应急定制服务:紧急宣传、临时会议、突发活动快速响应,按要求时限交付初稿与成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拥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独立完成项目的服务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创意能力和稳定的团队,需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创意能力、沟通服务能力,有专业项目对接人员≥1名,团队需提供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认同征集方企业文化、管理规定及合作理念,服从日常管理与服务质量考核;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24日9:00至2026年2月26日18:00。(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请前往眉山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21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 注:未按照本项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参与资格。 八、公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4日18:00。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0:00。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3楼321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信息在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眉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msfzkg.cn/)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3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51585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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